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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四措并举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二次报销(补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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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缓解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丹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聚焦退役军人“看病难”等急难愁盼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二次报销(补助)应补尽补。

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充分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政策宣传,积极与县医保局、县医院沟通对接,每月月初将优抚对象名单与县医院的就医名单进行比对,将比对出的名单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通知优抚对象进行二次报销(补助)。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共通知7人/次。

推行“代办”服务,做到优抚对象暖心。针对一些孤寡老人住院后,未能及时提供发票、住院明细的,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通过跑腿、发函的方式,为优抚对象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成为他们心中的温暖“医靠”,增强了退役老兵的安全感、幸福感,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服务代办8人/次,办结5人/次。

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补助程序规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镇(街道)或优抚对象本人交来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复核,对达不到医疗二次报销(补助)条件的当面或及时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达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效果。同时,进一步优化个人申请、审核报销、备案管理等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分类执行,确保补助资金准确。严格执行资金发放标准,实行分类请款,分台账登记,做到账册清楚,发放资金准确。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对接,使医疗二次报销(补助)资金高效、快捷、准确地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确保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医疗二次报销(补助)政策。截至目前,共发放医疗二次报销(补助)41人次,资金43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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