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征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及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就医体验,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丹寨县卫生健康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等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无合理理由,对同一患者在短时间内或不同科室之间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检验;对外院已做且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的项目,未遵循互认规则,强制要求患者重复检查;在无临床诊疗需求的情况下,要求患者重复进行医学检查、检验等行为。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医嘱与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相符行为;收费价格不公开、不透明行为;检查检验项目组套捆绑收费、不提供组套收费清单明细等行为;短期内反复重复检查或住院、无依据使用或超常量使用高价药品、高值耗材等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用药,增加患者负担的行为。如为患者开具过多、过贵但并非必要的药品,进行不必要的手术或高端检查项目等。涉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与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相关联的违规问题,如因不合理医疗安排导致患者额外费用支出等情况。3.来信来访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兴泉西路(原县卫生监督局)——丹寨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的违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病历等)。详细准确的信息将有助于我们更高效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丹寨县卫生健康局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如因工作人员发生泄密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特此公告。
丹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1日
编辑 |王建宏
一 审|黄元宏
二审|肖睿龄
终审| 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