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和高校军训服装管理工作的提示》、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州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丹寨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丹寨县校服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确保校服品质,发挥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学校会议研究,现就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具体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比选小组
成立以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家委会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社会代表等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为比选小组。
二、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夏装1套、秋装1套、冬装1套(共3套),具体要求和校服款式详见附件。
3.采购数量:以当年高一招生计划数为准。
4.价格区间:3套校服总价预估在300-450元。
5.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要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6.报名地点: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参与供应商必须为校服生产厂商。
(二)提供近5年同类项目比选成功案例。
(三)售后服务及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四)供应商应具备齐全有效的服装生产企业,在规定30天内为我校生产供应高一新生校服。
(五)质量要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四、采购流程规范
(一)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二)样品管理
1.供应商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校服款式、颜色等项目提供夏装、秋装、冬装各1套实物样品,样品需标注面料成分、执行标准、生产工艺等相关参数。
2.中标样品封存于学校,作为验收比对依据。
3.未中标样品及投标资料不予退还,留存学校备查。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服装制作、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实行闭口价。实际校服的质量、价格应与报价书所述一致。
2.提供贫困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孩子资助比例不低于采购总量的5%。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每个投标商需提供每种款式校服2套以上具有服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的比选样品,现场参与比选展示的服装必须是量产后的合格校服,量产校服必须与样品一致。
(五)报价书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骑缝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书由投标人带入现场启封报价后交给比选小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09:00至2025年9月23日17:00,(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及电话
计老师(18585509188)、王老师(17385589256)、
王老师(13310755281)、王老师(18385688746)
七、比选人员、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人员: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家委会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社会代表。
(二)比选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三)比选地点: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八、比选要求
1.采用综合评价:比选小组根据质量、价格、服务、企业信誉等项目进行打分汇总排名。
2.中标规则:采购比选小组组织成员对资质达标的商家提供的样衣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投票,依据“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应商,票数排名前三的厂商拟选为比选中标候选厂商。
3.票选结束后,按票数排名列出第一供应商、第二供应商、第三供应商候选厂商名单,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
1.公示结束后,比选小组将评审拟确定的供应商名单报学校会议研究确认后,优先选择与第一顺位供应商展开合作并签订供货合同。如第一顺位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无法与我校进行合作,则按照供应商候选商家名单顺位依次递补。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提供不少于2套成品,送达学校验样。合格后在保证供货质量的同时,供应商生产的工期需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全部完成交货,交货后待送检报告与商家提供的质检报告、中标报告一致后,由商家卖给学生。
3.合作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供货商销售保质保量且销售完校服后一周内,学校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4.中标供货商生产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或出现质量、做工等问题,学校有权拒绝收货,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承担对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监督与投诉
1.采购全过程接受丹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丹寨民族高级中学纪检监察室监督。
3.对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取消供应商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校服款式及标识需经学校确认,不得擅自更改。
3.学校将对入围的意向厂商进行实地考察。
4.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所有。
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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