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17517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危旧房屋、“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一新冠肺炎隔离观察酒店发生垮塌事故,3月8日天柱县竹林镇发生一起火灾事件,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危旧房屋、“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安委办通〔2020〕12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结合街道实际,现将危旧房屋、“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危旧房屋、“九小场所”安全管理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危旧房屋、“九小场所”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将房屋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提升“九小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整治责任。
二、整治对象
(一)危旧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违法违章建筑。重点排查居民住房及小区、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民生用房及所有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城镇房屋风貌整治外包装工程。
(二)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印刷厂)、小医院(含诊所、药店)、小餐饮场所(含音乐茶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危旧房屋、“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特成立金泉街道危旧房屋、“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正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马系东 金钟社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王兴明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莫太炳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韦文韵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汤 勇 综治办负责人
王国周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孙明玉 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人
龙 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范恩前 村镇建设和交通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
孙正荣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
余培润 财政所负责人
潘水花 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街道应急办王国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陈义花、李明琴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四、整治内容
(一)危旧房屋。
1.村镇老旧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 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建筑物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房屋装饰装修是否改动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村镇老旧危楼安全管理法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村镇老旧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村镇老旧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3.城镇风貌整治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村镇房屋外墙“穿衣带帽”等风貌整治外包装,特别对年久失修、人流量较大地段的房屋加大排查力度。
(二)九小场所。
1.“三合一”场所隐患。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搭建夹层用于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生产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装修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场所内部吊顶、墙面、地面、隔断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在墙面和屋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在建筑1层搭建的夹层,是否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在建筑2层以上搭建的夹层是否设置至少2个与场所内其它部位或室外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出口。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按照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面积超过75㎡的按照75㎡/每具的标准增配4kg以上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1块灭火毯;按规定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场所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4.用火安全整治要求。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餐饮等需要烹饪加工的场所,不得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酒精等燃料。
5.用电安全整治要求。严禁在配电盘下堆放可燃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严禁电插板、电烤箱等电器覆盖可燃物。
6.人员消防安全能力要求。经营者和员工要熟悉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的正确处置方法。
五、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办: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各村(社区):负责开展辖区内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 “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房屋风貌整治外包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金建公司:负责易地搬迁、生态移民、廉租住房商铺门面等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黔丹公司:负责农场职工房、加工厂、办公楼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3月18日)。结合实际,制定街道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二)行业排查(3月18日至3月30日)。各村(社区)、行业部门对辖区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类造册登记,做到对场所地址、规模、经营项目、业主、从业人员的准确掌握,对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集中整治(4月1日至4月13)。对排查出的隐患开展复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场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四)总结上报(4月14日)。对排查整治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危旧房屋垮塌事故、“九小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生产工作,要把抓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当作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护航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量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让事故隐患排查成为常态,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危旧房屋和“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危旧房屋和“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排查、监管、治理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部署到位、隐患整治到位。要督促辖区内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开展危旧房屋和“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本区域危旧房屋、“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危旧房屋、“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1.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表
2.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
3.老旧危楼检查表
4.未整治的老旧危楼C、D级房屋隐患点一览表
(各村、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从3月18日开始,每周五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小结、附件:2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4:金泉街道未整治的老旧危楼C、D级房屋隐患点一览表;4月14日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整治情况报街道应急办,老旧房屋整治情况报街道应急办,以便汇总报县住建局。街道应急办联系人:王国周,联系电话:1388558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