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522370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9-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金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提示 |
金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的提示
各村(社区):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迅速启动2023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要以林长制压实街道和村居林长防火责任,落实每个村居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森林防火,将森林防火工作纵深到村到组到自然寨,无空隙,无真空地带。要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详细安排,确保防火工作措施有力,有成效。
二、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努力让更多群众明白当下已进入防火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知晓,自愿遵守防火规定的行动自觉。实施以悬挂横幅、宣传车播放音频、鸣锣喊寨、广播、村民小组会议、院坝会,微信群、抖音等方式大肆宣传进入了 2023 年秋冬季森林防火期,特别是加强宣传防火期需要禁止的系列野外用火行为,千方百计提高防火认识和依法用火意识,形成预防森林火灾个人行动自觉。
三、落实分片包保,确保开展火源管控取得实效
村居(社区)要落实班子分片包保责任,把农事用火作为火源管控的核心内容来抓,要充分调动生态护林员做好巡山护林和卡点值守的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农事、产业用火“申请、审批、监烧”等必要程序,要结合实际建立当地《违规野外用火易发频发台账》,对于违规野外用火频发高发区域,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做到彻底整改。国有林场重要区域的入山路口应当设森林防火卡点(检查站),严格进山作业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禁止在林缘、林内焚烧田土坎、杂草、秸秆、烧灰积肥等的用火行为。
加强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未经审批在禁火区野外用火,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村规民约处理或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由县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贲任。
五、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
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本街道辖区卡点值守、巡林管护以及火源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抓整改,确保卡点值守和巡林护林等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降低本地火情(灾)发生率,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火警、火情(灾)和舆情的应急处置
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科学扑救,山火扑救过程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原则,严格”三先四不打“要求组织扑救,禁止动用残疾、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的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处置完毕务必清点人数,发现卫星热点和抖音、微信视频号等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核实处览。
七、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要修正和完善本地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扑救山火需要,发生火情时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报送火情信息,坚决杜绝火情火灾迟报、涌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
来源:金泉街道办事处 编辑人:金泉街道办公室 审核人: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