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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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地 址:丹寨县龙泉镇建设北路7号

邮政编码:557500

联系电话:0855-3611314;0855-39400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政府负责人





    名:胡正义             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出生年份:1981               别:男

    族:苗族               贯:贵州丹寨

    学历背景:大学法学专业。

    工作履历:

    2000.09--2003.08  贵州省丹寨县教育局工作员
    2003.08--2009.09  贵州省丹寨县兴仁小学英语教师(其间: 2004.03--2006.01在贵州省黔东南州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教育专业学习<脱产大专>);2007.10--2009.09在贵州省丹寨县委政法委跟班学习)
    2009.09--2013.10  贵州省丹寨县信访局工作员(其间:2010.11--2011.04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委政法委挂职学习)(2008.03--2011.01在贵州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13.10--2015.02  贵州省丹寨县金钟社区服务中心(生态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2015.02--2015.03  贵州省丹寨县金钟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5.03--2016.08  贵州省丹寨县金钟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丹寨县金钟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6.08--2016.10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2016.10--2017.12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2017.12--2018.12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2018.12--2019.07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会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2019.07--2020.12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会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2020.12--2021.08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会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2021.08--2021.10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会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二级主任科员
    2021.10--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党委会党委副书记、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办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组工作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村工作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机关房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855-3611314

    2、党建站职责:党建站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镇党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调查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并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电话:0855-3940001。

3、团委的职责: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团的纪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55-3640001

4、妇联工作职责:1.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参与政治、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培训、工作会议等工作制度。4.组织妇女参加“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家庭建设。5.用好管好“妇女之家”加强“妇女之家”阵地建设。6.因地制宜,组织妇女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技术技能等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有序的生活方式。7.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联系电话:0855-3611314

5、财政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855-3611584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联系电话:0855-3611314

7、安监站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55-3611314

8、综治办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联系电话:0855-3611314

9、社会事务办职责:负责本镇社会事务、老龄委、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村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等社会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855-3618962

10、农业服务中心职责: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用物资、农用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培训、各类农业组织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牧技术推广、饲料技术推广和饲料兽医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联系电话:0855-3611314

11、林业站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资源保护: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监督、检查持证采伐情况。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预防、防治措施,检查各测报点的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林政执法:配合森林公安对林政案件的查处、征占用林地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止乱征滥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的行为;生产组织:在林业局的指导下,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造林规划设计、中幼林抚育管理及造林验收等工作;科技推广:积极进行林业科学试验活动,积极推广林业新技术,实现科学营林。负责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推广工作;社会化服务:做好林业技术的咨询服务和林业科普宣传工作;其它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联系电话:0855-3611314

12、乡村振兴工作站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镇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本镇防范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对脱贫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协助财政所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乡镇脱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乡村振兴宣传氛围;承办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联系电话:0855-3940000

13、计生办职责:以每年度省、州、县下发的考核细则及考核指标,按要求完成各专项工作;做好全员人口变动信息的核查、录入、统计上报,建立好各村(居)档案管理,准确掌握本镇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育、节育状况及人口流动情况;做好新《条例》政策宣传,让群众自觉执行新《条例》相关规定;协助县卫计部门做好“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做好利益导向工作:计生“两户”家庭和计生特殊家庭建档管理,材料收集及核实上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负责一孩和二孩服务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材料收集及初审上报;依法行政,按照《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建立违法生育案件,按规定、流程处理违法生育事件;入村动员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措施,动员早育对象、二孩及以上对象按时参加妇检,动员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联系电话:0855-376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