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53981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2-16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龙泉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龙泉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龙泉镇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地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生产防控职能,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保障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深入贯彻省、州、县食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龙泉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三级网络
1.建立监管员网络。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食安办主任,卫生院院长、学校校长、水利站站长、农技站站长、畜牧站站长和食安办工作人员为监管员。
2.建立协管员网络。各村(社区)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任组长,村三职实行分片包社。
3.建立信息员网络。各村(社区)的干部和重点食品企业业主为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建立三大体系
1.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食品企业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依据《龙泉镇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监管人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龙泉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原则,运行体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
3.建立信用体系。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根据其守法和诚信情况,及时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实施分类监管,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假售劣等严重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向社会公布,开展“食品放心店”创建活动。
(三)建立三项机制
1.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各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按照划定的区域,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
2.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镇食安办主任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协调会,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镇食品安全监管员、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定期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以动态监管、定期巡查、联合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内容为主的组团式执法,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四)强化食品安全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1.强化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开展农资“放心店”创建活动,杜绝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督促种植、养殖大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和现场指导,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促进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坚决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对农贸市场开展摊位信用分类管理,打造食品(农资)放心店,特别是学校及周边小商店要达到“放心店”标准。
4.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加强农村群宴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制度,积极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进一步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档。对排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部分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食品单位根据开设时间、规模大小等情况上门开展了现场指导,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根据分类建档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分类监管,同时强化服务,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抓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配合部门联合责任监管小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馆、小食品店、生猪屠宰厂(场)等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面粉、肉类、酒类、食用油、饮料、儿童食品、乳品、蔬菜、农资等为重点品种,有计划、有步骤、分行业、分类别地抓好了食品生产、销售、餐饮行业、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规范和促进工作。
3.抓宣传培训工作。镇食安办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充分利用赶集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平台,针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街头宣传栏、挂图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每期发放食品安全资料,并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与相关监管部门配合,结合工作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
4.推进抓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摸底排查,分类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和诚信情况,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农资)“放心店”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市场氛围。同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并向群众公布。
5.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建立基层食品安全量化考核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指导思想、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和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月检查、年考核,提高其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