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镇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