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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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丹寨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熊兴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门户网站:无

联系电话:0855-3611146

传真电话:无

电子邮箱:无

地    址: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557500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0855-3611146)。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建议提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后勤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系统的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金财工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制订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和业务系统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应用数据中心的数据维护、备份恢复工作;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官网平台维护,新媒体数据更新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金财工程”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原绩效评价股职责);统筹局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职责;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和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的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转移;承担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撰写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牵头撰写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负责督促全县国有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和布局,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调处产权纠纷等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负责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实行资产化管理的国有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查和收缴被撤、并、转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处理的有关工作等。

(二)预算国库债务综合股(0855-3611231)。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总预算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指导全县账户管理;负责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政府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乡镇和部门的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配合做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

承担地方债务政策的拟定、协调配合和研究工作;承担政府性举债的管理;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政府融资涉及财政相关业务以及融资担保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负责债务审核、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汇总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乡镇政府及部门债务管理工作,完成其他债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负责管理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对各级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具体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审查预算单位报送的用款申请;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财务法规、政策以及核算标准为各预算单位签发支付指令,通过代理银行支付资金;负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管理,汇总各预算单位支付资金和结算信息等。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民族宗教、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县直行政事业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监督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本级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宣传、档案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重大专项资金,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计生、民政等资金支出,并拟订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制订政府性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建议等。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数据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反假币反洗钱工作;指导和管理地方金融机构协会;负责农合机构风险处置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及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研究支持地方金融业的有关财税政策;承担财政涉及金融方面的贴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成其他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

拟订全县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履行县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职责,协助有在部门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等相关工作;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地在丹寨县的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风险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其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承担全县小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受理、上报备案,承担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的日常监管等工作。配合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承担全县金融培训工作;开展地方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拟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三)农业经济建设和金融管理股(0855-3698185)。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扶贫、生态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粮食、供销、PPP 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决算;承担归口县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增值税退税工作;负责 PPP 公私合营运作及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县政府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集中统发工作;承担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小康寨”行动计划推进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支持和扶持企业产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评价体系并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汇总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地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外资企业进行管理。

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协调银行收集调度相关数据并报送经济运行情况;落实有关支持银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开展政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牵头组织召开“政金企”活动;牵头指导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改革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协调推动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和产业的融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

负责联系县内保险业机构,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县内的保险业机构进行监管;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小额贷款行业,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承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审批和监管。
    负责县内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和登记;协调推进债券、产业基金等直接融资工作;分析资本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推动金融新型业态发展;配合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对我县资本市场进行监管;主管金融超市的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推进企业再融资和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支持政策;指导县内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的应急机制,跟踪监测上市公司运行情况,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负责县“三社联建”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承担协调联系中央、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入驻,统筹协调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承担对全县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提出统筹县管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县管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上市;协调推动全县金融高质量发展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发展。负责推进全县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财政涉及金融方面的贴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采购绩效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股(0855-3695958)。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县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和有关资金开展追踪问效;拟订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监督工作,并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牵头组织局行政法制审批、非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事项以及联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从事财政、经济、会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参与财源建设和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财政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承担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职责;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和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的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转移;承担县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撰写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牵头撰写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承担与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负责督促全县国有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和布局,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调处产权纠纷等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负责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实行资产化管理的国有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查和收缴被撤、并、转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处理的有关工作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丹寨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丹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0855-3695819)

    为丹寨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2.业务范围:为县级行政事业财政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提供服务;审核报账单位的日常财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承担会计核算;负责信息提供与账务咨询服务。

   3.丹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股(结算股):负责各预算单位财务日常结算;承担支付机构和支付系统内部系统维护工作。

  (2)行政政法股:负责政法类预算部门支付票据受理、审核、资金支付以及按月对账工作。

 (3)科教文和社会保障股:负责科教文和社会保障类预算部门支付票据受理、审核、资金支付以及按月对账工作。

  (4)农业和经济建设股:负责农业和经济建设类预算部门支付票据受理、审核、资金支付以及按月对账工作。


   (二)丹寨县基层财政管理局。(0855-3695037)

为丹寨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为基层财政提供服务。

2.业务范围:组织实施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工作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服务;负责“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以及基层财政业务指导等相关服务等;负责基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三)丹寨县公产服务中心。(0855-3695859)

1.宗旨:为国有公共财产管理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开展国有资本运营、财政金融、投融资等政策咨询;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方案咨询、项目设计、培训服务;开展国有资本运营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项目设计及效益分析;开展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和动态监测;参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服务工作。


   (四)丹寨县财政绩效中心。(0855-3616517)

1.宗旨:为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提供服务。

2.业务范围:负责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和重大基本项目绩效评价的信息服务工作;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的健全完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承担财政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跟踪、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绩效评价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评估、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财政预算绩效相关课题研究;负责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财政贴息、补贴等服务性工作;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丹寨县政府采购中心。(0855-3611146)

为丹寨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为全县政府采购提供服务保障。

2.业务范围:负责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审核,下达采购任务;开展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收集、发布和统计与分析;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六)丹寨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为丹寨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为全县财政经济工作提供综合服务。

2.业务范围:负责基础设施、PPP 产业、投融资等经济建设服务保障;对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提供财政政策咨询及相关社会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宣传教育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数据采集、更新、维护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丹寨县社会保障基金服务中心。(0855-3611146)

1.宗旨:为全县社会保障事业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2.业务范围: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部门预决算及资金使用等服务保障;提供财政政策咨询及相关社会服务。

   

   (八)丹寨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中心。

1.宗旨: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2.业务范围:提供财政政策咨询及相关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