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丹寨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熊国玺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门户网站:无
联系电话:0855-3611520
传真号码:0855-3695110
邮 箱:1517764672@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557500
二、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电话:0855-3618515)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队伍管理、干部人事、内外宣传、公安文化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警务督察大队(电话:0855-3611520)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协调签署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电话:0855-3613819)
拟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0855-3611520)
负责“110”报警台工作;协调处理紧急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公安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审核、起草有关文件,落实全县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内设文秘股、机要通信股、110接警调度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五)法制大队(电话:0855-3618170)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和刑事复核;负责部分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开展内部执法监督。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电话:0855-3611520)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内设案件侦察中队、情报信息收集中队。
(七)刑事侦查大队(电话:0855-3618060)
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
内设责任区刑警一中队、责任区刑警二中队、重案中队、基础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预审中队、警犬中队、图像视频侦查中队、综合中队。
(八)治安管理大队(生态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电话:0855-3611520)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工作措施,承担管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打击处理、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内设户政与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治安中队、内保中队、综合中队、治安行动中队。
(九)禁毒大队(丹寨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55-3611541)
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组织禁毒专项治理工作。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案件侦察中队、综合中队。
(十)出入境管理大队(电话:0855-3940100)
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辖区公民出国境,制作签发境外人员入出境及居留证件;加入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恢复中国国籍等国籍事务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承担我县公安外事工作,开展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
内设外事管理中队。
(十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电话:0855-3611520)
负责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并指导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社情动态;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维护和管理本局通信设备。
内设监控中队、案件侦察中队。
(十二)特(巡)警大队(电话:0855-3693110)
负责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负责城关街道、车站、广场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反恐工作的日常防范、应急处突及指导有关部门对反恐工作的防范演练等相关工作;负责特定的执勤巡逻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和其他由公安特巡警大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内设突击中队、警卫中队。
(十四)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电话:0855-3612190)
负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以及机动车辆管理,负责“五小类”机动车辆管理,发牌、检验工作;负责“小货”、民用及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境内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以下3个内设机构为正股级机构:
1.刑事科学技术室(电话:0855-3618060)
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2.情报信息大队(电话:0855-3611520)
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
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电话:0855-3618060)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其它机构
(一)直属机构
1.丹寨县看守所(电话:0855-3611444)
主要职责:收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短刑犯实施改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及人犯进行收押、会见、押解、释放、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犯进出监所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违禁品带入监室;全面掌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在押人员认罪伏法,服从监管,主动坦白、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押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看守所条例》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开展监管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热情接待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及在押人员亲属。
2.丹寨县拘留所(电话:0855-3611444)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被拘留的违法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治教育;管理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和卫生。
(二)派出机构
1.龙泉派出所(电话:0855-3611407);
2.兴仁派出所(电话:0855-3640151);
3.排调派出所(电话:0855-3650424);
4.扬武派出所(电话:0855-3670080);
5.南皋派出所(电话:0855-3770244);
6.雅灰派出所(电话:0855-3760162)。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看守所(拘留所)卫生室(电话:0855-3611444)
主要职责: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生命权和健康权,负责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和生活卫生管理,被监管人员诈病识别和预防控制,强制隔离戒毒治疗,突发危重症急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