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工信和商务局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 |||||
序号 | 县级主管部门 | 许可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规定:新建、扩建“两高”行业中年新增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改建和技术改造“两高”行业中年新增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