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高,男,苗族,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丹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协助王恒同志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纪律作风、培训表彰、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教育、党内法规、机构编制、离退休工作、外宣信息、铸勤行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分管政工科(人事警务科)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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