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州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负责民营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提出加强全县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指导丹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委(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