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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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丹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负责人:潘成帅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门户网站:无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传真电话:无

电子邮箱:dzxwtgdlyj@163.com

通讯地址: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中段宣传文化中心三楼

邮  编:557500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设办公室一个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工作职责:(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深化改革、目标绩效等工作;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关的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等工作。(二)责产业规划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划建设,承担文化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和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三)负责行业管(行政审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县有关旅游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拟定相关旅游服务及设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旅游网站和商务平台;承担对导游、讲解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受理“12318”文化市场投诉和旅游市场投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未来不可预见新兴旅游业态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乡村旅游发展,指导全县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形成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旅游的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草案审核工作。承担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整合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一)丹寨县体育运动中心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青少年业余运动训练;宣传、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开展各类体育项目比赛和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为各单项运动协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组织各类体育项目管理、裁判、运动技战术、教练员的培训;开展相关体育项目科研、技术咨询、信息交流、场地器材管理等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二)丹寨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盘活辖区内旅游资源,对旅游产品进行全面规划,挖掘、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组织实施旅游产品包装宣传和市场营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申报、初评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负责旅游项目库的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及监督检查,负责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丹寨县旅游网站建设、运行及旅游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丹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整理、建档和研究,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推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及传习。

(四)丹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承担本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2.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依法查处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和旅游服务等违法经营活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违法违规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盗版侵权、版权违法行为;组织协调乡(镇)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3.负责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督查。4.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5.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丹寨县文化馆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承担文化宣传工作,做好书刊借阅、电影放映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理论研究;负责辅导培训文艺骨干,传播普及文化知识;负责做好乡村级文化室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文化艺术交流;负责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丹寨县图书馆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承担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采编与储藏;承担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管理,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家书屋”申报、建设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七)丹寨县文物管理所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承担文物资源的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文物普查、征集、鉴定、摄影、修复复制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文本技术审查;承担各类文物、珍贵自然标本及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展览、保护和保存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文物交流、文物宣传、文物讲解、文物知识普及、文物信息网络建设、考古发掘等相关服务工作

(八)丹寨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855-3611543。

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发射塔检测维护;负责无线机房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日常检修维护;负责乡镇发射机、铁塔、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检查、检测、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