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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毕业大学生创业,是否有无利息贷款或其他贷款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信息:县政府网站信箱平台
一、大学生创业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申请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政策。 (一)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二)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符合政策条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按照“先付后补”原则,政府对申请人按照贷款利息给予50%的政府贴息(上限为:LPR<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S)。办理对象:1.申请人应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3.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4.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5.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后,到富民村镇银行或者农商银行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