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寨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4〕36号)和《中共丹寨县委、丹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丹党发〔2014〕22号)文件精神,设立丹寨县档案局(馆),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增加职责
(一)指导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二)监督指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间档案的收集整理、抢救、保护和编纂、出版工作。
(四)拟订和组织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
(五)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重大活动档案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和档案工作任务。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
(二)拟订全县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报告档案工作执行情况。
(三)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协助查处档案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引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县档案理论与档案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收集、征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全县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
(六)对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依法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
(八)拟订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库,监督指导全县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丹寨县档案局(馆)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全局的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全县档案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的组织实施;负责会议会务、议题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会议议定及领导安排事项的落实;综合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建立健全本局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本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目标管理,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整脏治乱、信息、提案议案等工作;负责本局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本局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工作;负责本局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局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党建扶贫及帮困工作;承担档案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承办有关档案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股
依法指导全县档案业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依法监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室的业务工作,对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参加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后的档案验收工作;起草档案馆(室)档案工作制度和业务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建设和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承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级认定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县档案的处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档案馆(室)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审批、颁证;负责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颁证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编研股
负责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期满档案的接收进馆和档案的消毒处理工作;调查了解散存在社会上的重要档案、文献资料情况,拟定档案文献资料征集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馆藏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与销毁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对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的解密、降密工作,确定馆藏档案开放与控制范围,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严格执行档案、资料保管的规章制度,做好档案库房的温湿度测计、调控和防水、防火、防光、防盗、防虫、防霉、防尘等工作,维护档案库房的整洁和管理程序,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负责档案馆库房设备的管理保障工作;承担破损、褪变的重要及珍贵档案、文献等资料的托裱、修复等抢救工作;承担馆藏声像档案保养、剪辑和复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为社会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并收集编撰利用效果实例;负责拟订县档案馆档案史料编研工作规划;负责馆藏档案史料信息的综合开发、加工、整理;依法向社会公布、出版、发行馆藏档案史料,提供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所涉及的史料的拍摄、制作、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档案资料的日常收集和编写工作;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县直机关其他工作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的现行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文件资料;对收集保管的现行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并以最简便的手续,依法向社会各方面无偿提供查阅和利用;编制现行文件资料检索工具,为社会提供现行文件资料利用服务并收集编撰利用效果实例;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县纪委派驻县档案局(馆)纪检组。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丹寨县档案局(馆)事业编制9名,工勤人员1名。其中:局(馆)长1名、副局(馆)长2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丹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丹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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