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寨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2019年全州依法治县成效考核中排名第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奠定了法治基础,提供了法治保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和谋划下一年工作,现将丹寨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省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对明文规定取消的事项坚决取消,对明文规定下放至本级政府部门实施的事项及时做好承接。20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文件精神,取消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属地管理)事项2项。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积极压缩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电力用户办电等事项办理时限。目前,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已按要求压缩到相应工作日内办理,进一步高效便民。
二是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权力事项管理,促进权责清单与行政权力及时、全面衔接,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下发权责清单调整管理的相关文件,根据机构改革中各部门、各乡镇职权进行划转、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统一编制公布的《市、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模板(2019年版)》文件精神,集中清理调整了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完成权责清单(2019年版),涉及25个部门(不含垂管部门)共3153项行政权力和6个乡镇人民政府83项行政权力,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外进行公布实施。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严格实行职业资格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基金清单等动态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进一步推动全县“非禁即入”工作的落实。
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和“四个统一”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审批平台、组建审批窗口、共享审批数据,基本形成“一个系统、一份指南、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审批运行模式,极大精减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探索“零审批”管理模式,结合国家出台的改革政策和区域评估等法规政策,推行承诺备案制和“零审批”管理模式。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文件要求,做好政府指导定价工作。
四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目前,己基本实现开办企业的所有环节(营业执照、公章刻制、补录税务信息和首次申领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截止2019年12月,通过网上办理全程电子化注册的企业为78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依法、规范、有序”原则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精简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改革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统计“红顶中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红顶中介”数量、运行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梳理审核,我县无“红顶中介”机构,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方面:通过清理,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及部门7个,涉及中介服务事项13项,均不存在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工作的“红顶中介”情况,中介服务市场健康规范运行。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按照“一窗”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社会事务类审批窗口”“工程在建类审批窗口”“项目立项类审批窗口”“企业开办类审批窗口”“医疗保障类审批窗口”涵盖了全县22家单位的所有事项,制作颗粒化办事清单共计450余项,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化拆分,确保各种情况下前台能按照事项要求收件转后台处理,做好“一次性”告知义务,避免群众企业多头跑来回跑。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中的“4+X”清单进行按照简单事项、复杂事项进行分类,简单事项属于即办件的在窗口直接提交材料办理,列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群众;复杂事项按照具体办理过程中实际遇见的各种情况分类制作“一次性”告知书,做到事项最小颗粒化。目前,“4+X”清单中简单事项226项,复杂事项189项,复杂事项颗粒化清单465项,基本实现窗口一次性收件,不再让群众及企业来回跑,极大的提高了政务效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此外,通过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特色综合代办窗口采取政务服务政企结合模式,推动政务效能与企业业务拓展双丰收,此项工作得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高度认可,在2019年9月25日全省“淘宝式”政务上线新闻发布会上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河长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严查排污口,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全力推进丹寨县乌坝河水库、吊洞水库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其中,一期已通过竣工验收,二期已完成综合工程量的80%,三期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启动了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全面推进违建问题清理排查工作,严格限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经查,水源保护区不存在有排污口和新建设项目,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加强丹寨县空气质量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切实落实各项空气质量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全县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修复治理。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矿山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完成丹寨县汞矿化工车间历史遗留32万立方米含汞废渣治理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黔东南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从律师队伍、法律工作者中聘请4人组成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审查机制,全年对38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规范性文件2份、合同36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县共梳理证明事项478项,其中保留证明事项337项,取消证明事项141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决策部署,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有效决策。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晒单”制。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组建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把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作为必经程序。积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目前,全县有14个单位外聘法律顾问16家17人,同时,统筹安排6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察等担任全县120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发挥了法律顾问法律把关、促进依法决策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执法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切实从体制上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综改〔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丹寨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从单一执法向多边联动执法推进,有效改良我县城市治理方法,争取用服务方式解决问题,减少固定的执法方式解决问题。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网上录入、移送、受理、监督和资源共享。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省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下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部门执法责任。五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自实行行政执法证网上培训考试以来,共为全县359人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2019年,按照一定标准和“零基预算”的要求,将公用经费(含执法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进行保障,各执法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执法装备。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将执收执罚单位上缴的收费和罚款与其支出彻底脱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制约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办事指南信息,并规范录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全县44家行政事业单位、6个乡镇、114个村居全部接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100%全覆盖目标。共计录入“9+X”权力清单2634项,其中县级部门进驻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1803项(其中:行政许可大项175项;行政处罚1266项;行政强制51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大项23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行政权力76项;公共服务130项)。“4+X”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权力除需本人到现场亲自验证的事项外全部开通了网上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事项100%。对所有事项逐项、逐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全面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统一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固化为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环节六个步骤的新流程,推动行政效能不断提速,打造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强化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四是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丹寨、丹寨电视台等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实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服务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舆情。做好政务服务网乡村延伸工作,实现了贵州政务服务网对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全面推行“网上信访”“阳光信访”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组建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身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8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4件,调解成功146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经费和人员保障,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组织参加全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能力。2019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受理并审结,全县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7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分析报告制度,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复议应诉分析报告。新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政府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带头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政府常务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采取“新时代大讲堂”、“法治宣讲团”等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讲和培训,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中青干部班以及村干部培训班,解读和宣讲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加强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确保上下贯通、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全年“一府一委两院”共69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三是开展法治能力测试。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2019年度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将干部学法用法测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全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健全组织保障,落实责任机制。一是制定并印发丹寨县2019年度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二是积极落实省委2019年依法治省“五件实事”,根据《黔东南州2019年依法治州“5+3”八件实事总体实施方案》,出台《丹寨县2019年依法治县“5+3”八件实事总体实施方案》,推进依法治县“三件实事”,助推2019年依法治县“5+3”八件实事落实落地。三是制定印发丹寨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强化对各部门的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体系,与干部任用挂钩,并与目标绩效奖惩挂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进展,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识有偏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全县法治人员队伍力量不足,特别是部门法治人员业务不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坚持党对依法治县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全力形成法治建设大格局。
(二)强化法治责任意识,狠抓《纲要》贯彻落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年度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评估总结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加强调度,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督察。
(三)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促进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延伸,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签订行政合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需要。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执法。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广应用“凯里市法治云平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推进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严格遵守制定程序,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9〕96号)文件精神,在审查过程中,综合采取书面审理、征求意见、实地调查、座谈论证、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确保文件合法、科学、实用。
(七)畅通复议强化应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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