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司法局法制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队实际,严格按照全县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措施开展法制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情况
1、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街区违法占道摊点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清理,规范了临时摊点近400余个,取缔兴泉路、国土路、龙泉大道、国土西路等路段占道摊点400余处,处罚占道经营2例,强制拆除私自搭棚占道摊点2例。为解决共享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确保辖区内市容、交通秩序,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已积极组织其企业代表召开现场约谈会共3次。
2、开展了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两侧及重点部位、主要街道的各类门牌、户外广告和野广告开展了全面整治活动,清理破损布标广告40余条;清除野广告500余处,责令新装修店铺申报设置门头牌匾10处。处罚野广告张贴行为2例。与街面商铺促销活动乱发传单业主进行约谈1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无业主广告1块。
3、对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进行了集中整治。制止车辆带泥上路12例,规范县医院背后、万达小镇、开发区施工工地3处,处罚抛洒砂石2例,有效解决了重点地段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4、集中三个中队综合力量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严管街道)沿街门面店外经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规定严管街道不得跨门经营,二级管理街道规范管理。主次干道所有沿街店铺开展宣传活动、店铺庆典必须到二大队办公室进行备案方可进行,一旦发现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的,及时通知该店补办手续,有效管理店外经营行为。
5、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每天安排片区管理中队开展早中晚上下学时段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严格规定距离学校200米内,所有经营临时摊点不得在规定范围内摆摊设点和车辆乱停,一旦发现管理范围内有摆摊经营临时摊点及时劝离,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及时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井然。
6、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大数据平台”12345”热线问题及时处理,自1月以来共处理29宗热线问题,二大队处置8宗,市政6宗,三大队15宗,督办群众举报电话5例,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7、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巩固环境建设成果。联合县交警部门、市监局、消防队等县直部门开展不定时开展县城区大环境整治行动,规范和整治了车辆违停、临时摊点规范经营、跨门经营等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与交警联合执法,拆除县城区主干道人行道上私自安置地锁25把,地桩8个。在县城区振兴西路、国土西路、兴泉西路联合设置取缔停车位温馨提示牌12块,引导车辆到停车场停放。
8、规范富民路、国土路、大众超市和广场临时经营摊点,做好夜市摊点和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同时与22户夜市摊点经营户签订《夜市规范经营承诺书》和广场经营者签订承诺书5户。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具体实践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开展执法工作:
1、开展正副班巡查管理制度。正班按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做好各自片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副班按照中午11:30至14:00、下午17:30至20:30县城区、万达小镇市容环境巡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全时段监管。
2、人员划分,分片管理。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将部分人员分成四个中队,一中队至三中队按片分区负责本中队辖区内正班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第四中队负责副班的正常开展,副班负责全路段城市管理工作的巡查和监管,确保早上8:00至晚上8:30全时段监控。
(二)保障措施完善情况:
1、办公场所情况:现有办公场所是原老武装部招待所。自2011年简单装修入住办公以来,房屋老化、墙体开裂,每逢下雨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水、漏雨,导致部分办公楼墙体脱落、墙面严重污染,室内电线长期受潮,存在漏电、连电、失火等安全隐患。
2、执法设备配备情况:目前,执法记录仪配置5台、执法车辆现有执法车辆3辆(其中:贵H13H92和贵H17H85执法车于2020年5月新购置使用、皮卡车贵HJ5181于2011年购置,车辆无年检,车辆属报废车);
3、执法服装:执法服装于2018年购置,已配备的服装至今大部分已褪色破旧,影响了执法队伍形象,也未配置防刺服装安全装备。新进人员及部分协管人员无执法服装。
(三)加强队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学习
每月不定时组织队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大队队员政治理论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政治理论、法治教育学习,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1、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方面:为推进队员学法用法依法依规开展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并通过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工作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增强队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自3月起,不定时组织本队队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次,并通过微信工作群上传学习资料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不断充实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三项制度》及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为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将执法工作与“强、转、树”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依法行政,文明上岗。
2、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不够方面:充分调动队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队员法治教育,推动队员学法用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依法维稳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宗旨意识和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市场经营环境的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3、通过自学方式,加深队员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利用网络、微信工作群切实增强队员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队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行政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为做好县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和监督,通过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知识培训,平时按照精细化、常态化、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一是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办法》《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来指导工作,行使执法权。
二是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每月不定时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教育,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三项制度”和“行为规范”,提倡人性化执法,树立正确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项矛盾的思想认识,不搞特殊化,对所有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的一切行为坚持做到文明用语,公平执法,不搞特殊执法。
三是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执法方式,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对待一切违反城市管理工作的行为,尽可能的选择影响最轻微、对他人影响最小的温情执法。我队对违反城市管理工作的所有行为开展“一教育、二签承诺、三限期整改、四处罚”的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规范了临时摊点近200余个,取缔兴泉路、国土路、龙泉大道、国土西路等路段占道摊点200余处,店外经营及门前堆物60余处,下发跨门经营期限整改通知书113份,制止车辆带泥上路5例,规范县医院背后、万达小镇、开发区施工工地3处,与22户夜市摊点经营户签订《夜市规范经营承诺书》,2021年共处罚6例。
五、严格执行执法效果长效机制和执法法定时限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一是完善了巡查处置制度,开展了正副班全时段管控加强市容环境的巡查和管理。正班除赶场天是上午7:30开始上班外其余时段上午上班时间为8:00至11:30,下午2:00至17:30;副班上班时间是中午11:30至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7:30至20:00结束,同时日常巡查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分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人员、定片区、定责任”的“三定”管理模式,将任务分解到三个中队,各中队每天要去自管片区巡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事件,局督查组每周不定期上街抽查。
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来电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针对大数据平台”12345”热线问题及时处理,自1月以来共处理25宗热线问题,本部门5宗,转其他部门20宗,平台反映问题均做到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六、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731”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积极、主动向市民和服务对象宣传《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送法上门与广大市民和服务对象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让人人参与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
2、健全完善队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队员学法培训制度、通过多渠道组织队员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高全体队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扎实开展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常规性办案工作,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整体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厘清城管执法职责边界。建议全面清理和审查城管执法部门承担的职责,把于法无据、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符的职责事项取消,并对机构改革后组建的城管执法的队伍职责与其他部门边界进行明确,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于履行依法必须承担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5、明确行政许可依据和权限。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户外广告、促销活动占道审批的特点,对有关行政许可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依据、法律、法规、程序及职责权限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不遗留执法管理的空白点。
6、加强业务培训。为确保认真贯彻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全体队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应承担职责、责任,文明执法,决不能越权、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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