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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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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移风易俗宣传情况。2024年,丹寨县先后发出文明过节、文明祭祀、不办“升学宴”、文明新风进万家等倡议书6封,依托党员干部职工和村“两委一队”转发宣传4000余次,依托帮扶干部入户宣传户次。 2024年6月底,省文明办、省委社工部、省民政局、省农业农村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治理滥办酒席.倡树文明新风”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24]2号)文件,今后我单位将认真学习方案,对方案进行责任分解,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2.村规民约完善修改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完善122个村(居),已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反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和不文明行为,推动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围绕婚事新办、婚事简办、勤俭节约等移风易俗内容,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对党员干部婚事新办、抵制天价彩礼等作出相关规定。鼓励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签署《婚俗礼仪公约》,自觉抵制低俗婚闹。提倡一天办清婚事,通过对婚宴标准和桌数上限进行规定,引导群众厉行节约。

   3.部门联动执法情况。红白喜事的管理属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议定事项,是群众自治的一种形式,当前暂无相关法律对制止等进行规定。如干部职工违反红白喜事相关规定,可由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如涉及“酒席”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如在“酒席”期间聚众赌博等,由县公安局进行处理;如存在酒驾、醉驾、超载等情况,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对此,我们将会持续加强宣传,督促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党丹兼

(此件公开发布)


丹寨县委宣传部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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