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其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金泉街道妇女技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就业、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充分整合培训资源,主动帮助妇女开展技能培训。2023年来,县人社部门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其中帮助了896名妇女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二、关于加大对妇女灵活就业中的非遗技能手工培训。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1] 3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 2023)3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 2022 )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人社局承担我县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非遗技能手工培训不在黔人社厅通,[2021] 39号文件规定的《贵州省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范围,不得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展此类培训班。根据部门的职能职责建议非遗技能手工培训项目由县文广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联合组织开展。
三、关于通过家政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易地搬迁安置点年龄较大妇女的就业能力的问题。一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 2023)31号)要求,先定岗后定培的原则,由培训机构收集县内外企业的用工需求,寻找适合我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年龄较大妇女的特点的家政服务类(家庭保洁、月嫂、育婴员、养老护理、医院护工)岗位开展订单式培训;二是金泉街道利用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信息员等摸排安置点未就业妇女的就业意愿,如实提供有从事家政服务类(家庭保洁、月嫂、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方面的就业培训意愿台账;三是根据就业意愿组织安置点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是培训机构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公司在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开展三次以上的就业推荐,培训后输送到相关企业就业。
我们时刻关注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年龄较大妇女的就业问题,不断拓展他们的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切实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生活好”。
(此件公开发布)
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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