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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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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母婴店洗澡水再次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排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据调查,我县县城内共11家母婴店,位置分散,为收集母婴店洗澡、游泳的水修建蓄水池就需要重新单独布置污水管网。一是工程投资较大。二是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三是母婴店洗澡、游泳的水已进入我们市政管网流入我们污水处理厂处理。四是虽然母婴店按时交污水处理费,但我们也要提醒他们节约用水,合理使用。

    (此件公开发布)

丹寨县水务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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