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8月21日印发《关于印发丹寨县全面实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丹府办发〔2019〕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全面实施医共体建设工作。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把大医院技术传到基层、把大医院医生引到基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刘延东副总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赴地方专题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这些都为医共体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指导各地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4月印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明确要在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经过近两年的改革实践,全国已组建3000余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其中,山西、浙江、安徽等省份高位推动,全省统一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他省份也开展了积极探索。
为推动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在总结地方典型实践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19年5月15日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19年8月29日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经各县(市、区)自愿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北京市西城区等567个县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其中,贵州35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通过试点,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于2019年7月10日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黔卫健函〔2019〕115 号),明确将优化重组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每个县(市、特区)结合实际组建1个~3个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统一管理。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为主要内容一体化管理,并建立医共体资源和服务贯通机制、内外利益均衡共享机制,逐步形成紧密型医共体,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有序就医的新秩序。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实践表明,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与此同时,县域医共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相关政策措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但当前,已组建的医共体多为松散型,医院之间相互合作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度融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的内生动力不足,在建设中出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例如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医疗轻公卫以及外部支持政策不完善不到位等。
为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我县自2017年开始在兴仁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医共体试点建设,2018年在排调镇中心卫生院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医共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对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力争通过该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效能,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到2019 年底,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共体,初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紧密型医共体。到 2020 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共体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普遍具备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 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 90%以上。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为更好的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权责明确,利益共享;资源整合、提升效能;创新机制、群众受益。
《实施方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将初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紧密型医共体作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工作目标,并从服务新体系、管理体制、资源和服务贯通机制、内外利益均衡共享机构、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明确了医共体建设的24项工作内容:
一是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包括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二是改革县域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包括加强党的建设、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三是建立医共体资源和服务贯通机制。包括建立内部轮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四是建立医共体内外利益均衡共享机构。包括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从业管理。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综合监管、加强督查考核、做好宣传培训。
四、《实施方案》关键词解释
医共体:全称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是指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整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卫生资源,形成的一个医疗服务体系。是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是当前就医的新兴模式,也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医联体主要4种组织模式之一。是指在同一县域内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和发展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搭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营的形式,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优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社区),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再转诊”的就医新模式,让群众就近便捷地就医、获得全面服务、节省医药费用,是惠民、利民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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