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并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科学指引。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影响,企业不断降低和减少用人成本,稳岗就业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为全面开展好我县稳岗就业工作,保障我县劳动力就业务工规模实现稳中有升,实施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工作是必然要求。实现稳岗就业增收是促进脱贫人口实现增收最有效的工作途径,以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开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好省委、州委、县委各级党代会精神的行动要求,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直接影响到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评成效。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工作部署,提高我县稳岗就业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丹寨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为提高我县稳岗就业工作水平,增强县、乡、村三级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我县群众享受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促进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考核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23〕11号)文件要求和州级业务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丹寨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丹寨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6部分,共26条。一是总体要求。规定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分条式阐述了在抓好经济发展、产业招商、壮大现有产业、政府统筹就业岗位的同时扩大就业岗位总量;三是抓好重点群体稳岗就业工作。分条式阐述了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三类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和新形态的灵活就业工作上的支持;四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从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劳务协作站点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常态化就业服务工作等方面建设完善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五是维护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从指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联合行业部门开展劳动者权益执法检查方面,维护好劳动者权益;六是保障措施。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开展评估、资金保障、督导调研、动态监测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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