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丹寨县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8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全省、全州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全县公共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全县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构建公共安全防范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黔东南州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十九大闭幕,在全县开展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为保障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狠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掌握底数,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件)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的行动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全面开展全县行业场所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五要”(排查要彻底、清查要全面、整治要坚决、执法要严格、隐患要消除)和“四不放过”(隐患不排查不放过、清查不全面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的原则,着力抓关键行业、抓重点场所、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动态跟踪,全面抓好隐患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通过攻坚行动,力争快速排查整治一批行业场所安全隐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总量“三个环比下降”,努力实现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消防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等“五个不发生”的目标。
通过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全县“政府部门依法管理、责任主体认真履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推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解决安全隐患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刘蔚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春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金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 彪 县政府副县长
岑如刚 县政府副县长
黄 琦 县政府副县长
李 白 县政府副县长、县扶贫办主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李光辉任办公室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潘朝凯任常务副主任,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在县公安局合署办公,由县安监局局长潘朝凯任专班主任,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教科局负责安全业务部门负责人任专班副主任,原“县公共安
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活动”专班工作人员为本专班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日常调度、组织推进和协调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组、危爆物品安全专项工作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专项工作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工作组、社会治安专项工作组、景区和环境安全专项工作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安全专项工作组等“八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八个方面的专项工作。各专项工作组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专项工作,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牵头单位工作调度,各专项工作组必须在县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相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广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人防办。
1.“三合一”场所消防排查整治。全面清查全县“三合一”场所,严格落实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物品的建筑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已经设置的必须立即停业或者迁出所有住宿人员;生产、储存其他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必须保证其采用实体墙和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楼板将居住部分与其他部分物理分隔,且居住部分要有独立的疏散设施,与其他部分不得有孔洞连通;所有“三合一”场所建筑不得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所有“三合一”场所建筑要按照规定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确保在火灾发生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所有“三合一”场所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巡查,并对电路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2.重点部位消防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清查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校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传统民族村寨及重点村寨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备好用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全面摸清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火灾隐患排查、火灾基础防控和灭火救援准备,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等事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逐一制定整改计划,并安排专人看死盯牢,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3.森林防火排查整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全力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林业部门要积极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侦破一批森林火灾案件,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文明用火的自觉性;全面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扑救,最大限度防止火情扩大失控。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单位:县交警大队、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海事处、县运管局、县公路局。
4.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以辖区的国道、省道为重点,突出对各类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的系统排查,扎实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等作为安全监管的突出重点,用足用好全省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严重违法及其他异常情况精准预警,采取“路网发现、前端采集、动态跟踪、安全引导、站点处罚”五个步骤,实施“第一时间干预提示、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的“五步一提示一消除”动态交通安全管控手段,对重点违法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提示、及时消除。交通、客运等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杜绝危、病、险车辆上路运营。各乡镇要认真统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乡村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作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坚决制止面包车超员、农用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同时对 2017 年以来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拥堵路段、高速公路上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道路施工作业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拿出隐患整改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查处无牌无证、违章载客、客货混装、超速超载、车况不良、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打击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和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行为;整治农用车非法载人、未按期参加年审的行为;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驾驶培训等。
5.水上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以旅游水域和高风险水域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督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船舶无证开展水上活动等违法行为;打击自用船、渔船、无证船舶等非客船载客行为,打击渔船非法捕捞、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严格查处船舶超员、超载及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督促检查乡(镇)渡口、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创建示范平安船舶、平安渡口,确保水上安全。
(三)全面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危爆物品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县供销社。
6.危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危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民爆物品经营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对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取、发放、运输、使用、清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领用清退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流向是否清楚;爆炸物品仓库值守制度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出入库登记是否详细、准确,账物是否相符;关、停、并、转的煤矿、采石场、其它非煤矿山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非法生产等行为;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活动是否合法,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炸药、雷管来源是否合法;有无转借、转让和丢失问题,当班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是否及时清退,24小时作业的现场是否未经批准过夜存放炸药、雷管等;深入推进危爆物品运输专项整治,严查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达标,做到见车、见人、见证件。深入推进电梯、燃煤锅炉、气瓶充装、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小型餐饮使用液化气的专项治理,从液化气充装、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加大整治
力度,确保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7.烟花爆竹运输和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审批、大型烟花爆竹燃放审批。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审批和运输途经地通报制度,适时将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通报县交警部门,做好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大型烟花爆竹燃放分级管理办法做好资质、资格审查,方案审查和审批工作,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大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8.易制爆化学品排查整治。一要组织对所有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联合大清查,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从严管理;二要督促易制爆单位严格执行流向登记、丢失被盗报告、销售验证、销售记录、购销备案、转让报告制度。三要加强网上巡查清理,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传播制爆方法、贩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有害信息,指导督促搜索引擎服务商、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加强对涉爆违法信息的监测、过滤、屏蔽,净化网络环境。四要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制爆贩爆活动线索要逐一落地核查、严肃查处;对违法销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网上传播涉爆违法信息的要逐一倒查来源、流向,逐环节倒查相关责任的同时,及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县邮政局。
9.重点单位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党政机关、金融网点、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场、游园、广场、水电油气暖等重点单位,督促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督促指导设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治安保卫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报公安机关备案;督促配备专职门卫并携带防护器具上岗执勤.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经
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落实门卫 24 小时值守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落实 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在财务室、实验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室安装物防设施(三铁一器);在单位周界、门卫室、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储存室、停车场等人员主要出入口及聚集区、财务室、重要物品存放场所等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设立监控中心,确保 24 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能否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 30天;制定火灾、拥挤踩踏、暴力袭击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
10.公共复杂场所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车站、广场、景区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督促落实安防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检等措施,对进出车站人员严格落实逢包必检、可疑必问、违禁拒载等措施,及时报告、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安全隐患等,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逐一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11.油气管线排查整治。开展长输管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有效消除长输管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寄递物流业排查整治。集中开展寄递物流专项整治,一是邮政部门要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 100%”制度,坚定不移地推动落实使用技术手段辅助寄递物流活动 100%实名制度落地,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二是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零担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密受理环节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三是对发现非法寄运活动线索要逐一落地核查、严肃查处;四是对非法寄运种类违禁物品的,要逐一倒查来源、流向,逐环节倒查相关责任,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五)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部门:县安监局,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文广局、县水务局、县市监局。
13.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河道水域、建筑领域、矿山、地质灾害、旅游、餐饮、食堂、摊点、超市、批发市场、屠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重点区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各类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全面细致的对全县范围内的影剧院、商场、饭店、旅馆、洗浴、集贸市场、歌厅、网吧、迪吧及其它娱乐场所进行大检查,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贵州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卫组织、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照明、监控等安全防范设备等公共安全隐患的,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隐患严重的,坚决依法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取缔,保障行业场所安全、有序、合法经营,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4.建筑领域排查整治。加大对保障房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突出极端天气、敏感时期暗访督查;开展以防范较大事故为重点的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突出整治施工现场基坑支护、脚手架等五类分部分项工程。
15.矿山领域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的调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的治理工作;落实非煤矿山排土场包保责任制,保障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
16.地质灾害领域排查整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体系,全面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人口聚集区、水电站及附属设施、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园区、矿区及尾砂坝、渣土填埋场、工程项目及驻地等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级管理,对重大隐患点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点,监测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监测和预謦预报,建立部门会商研判机制,积极推进群测群防和远程自动化预警监
测点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效能。
(六)全面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由社会治安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部门:县综治办,成员单位: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消防大队。
17.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报备制度,以“防爆炸、防火灾、防拥挤踩踏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落实节庆、大型集会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批准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加强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安监、市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各类活动举办场所特别是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活动现场要进行严格的场地搜排爆检查,并加强对入场观众的安全检查,严防酒精、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带进场内。明确举办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
18.出租屋流动人口排查整治。全县公安机关要按照“管理与服务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要求,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底数,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全面、及时地做好登记,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社区警务平台实时进行数据更新,有效预防和打击藏匿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19.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服务。建立由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调查、通报、治疗、救助、日常管理、紧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每月对辖区内精神病人进行一次情况排查,对有肇事肇祸、滋事闹事倾向的病人,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信息,通报情况,掌握动态,分级分类管控,做到“四清”,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状况清、精神状态清,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同时,加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七)全面开展旅游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景区和环境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部门:县旅游服务中心,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
20.景区领域排查整治。对全县范围内景区、景点安全防护栏、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检查文化、旅游场所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消防安全情况;针对景区、星级饭店等场所特种设备安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高峰期游客流量控制、预警和分流预案制定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1.农家乐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农家乐(民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卫生、市监、消防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农家乐(民宿)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证照不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22.环境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清洁风暴行动”,围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这个核心要务,树立“进攻是最好预防”的思想,紧紧抓住“领导高度关注、群众呼声强烈、舆论炒作集中”的案件线索,一抓到底,侦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 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切断非法转
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溶洞高压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严厉打击故意使污染防治设备不正常运行,或者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破坏环境监测设备的行为。
(八)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部门:县市监局,成员单位: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23.食品药品排查整治。突出有毒有害食品为工作核心,以校园食堂、小饭馆、小食摊、夜市摊、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清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店以及加工小作坊的进货渠道、食品药品检验合格报告、食品安全硬件设施条件及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并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收集线索,坚决从严打击处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对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求办案单位一案一报,对重特大、较为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案件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全力确保
餐桌安全。
五、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自 2017 年 8 月 9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8 月 20 日)。分级、分行业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有关部门及国有重点企业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监督管理的行业场所底数,掌握情况,建立台账,动态监管。要认真开展行业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分行业列出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督促企业主体对照清单落实整改要求。
(二)深入排查、重点整治阶段(2017 年 8 月 20 日至 9 月30 日)。各级负有行业场所安全隐患盗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以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群众、行业、组织,排查一批不安全、不稳定风险隐患,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提高精准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落实整改要求。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限期整改一批违章企业、停产整顿一批隐患严重的企业、坚决关停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办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照“三个清单”对重点隐患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按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从重处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2017 年10 月1 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部门、各乡镇在结合实际开展督查活动的同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自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公共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各项工作抓得细之又细、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坚决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细化检查内容,对标查摆问题。攻坚战排查整治内容实行表格化管理,实行每日一报表、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点评,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和行业实际,细化制定本行业领域针对本行业企业的督查检查表,并报县安委办备案,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州安委办。各部门现场督查检查时,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检查属地或企业工作落实情况,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重点内容和分工开展工作。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属地沟通,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保
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态势,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自即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周五汇总本行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备查。
(三)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群众作用。各部门、各乡镇要强化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力量参与其中,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工作,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动员基层一线干部群众主动发现和举报行业场所安全隐患和问题,对于举报属实的情况视同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并依据《黔东南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四)全面总结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推进当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客观分析本辖区的安全形势,努力把握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治理本质规律。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要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设,以责任体系有效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责
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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