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丹寨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寨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州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州医改发〔2017〕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县、乡、村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联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确定医保基金支付综合改革,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做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横向竞争、双向选择
根据我县医疗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县人民医院与兴仁镇中心卫生院、排调镇中心卫生院组建3个“县域医共体”(先在兴仁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工作运行正常后,再启动实施排调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县人民医院与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形成纵向互相协作、横向良性竞争机制。
(二)稳妥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对口帮扶、技术合作早期先行,逐步深化合作,形成医疗资源统一调配、服务成本统一核算、绩效考核统一实施、医保基金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平稳启动。
(三)统分结合,权责廓清,政府监督
理顺“县域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县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县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县人民医院拟订草案,商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报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政府备案,医保结余资金的分配可适度向有发展潜力的乡镇卫生院倾斜。
三、组建方式及功能定位
(一)“县域医共体”的组建形式
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并结合就医习惯和医保资金的分配平衡等因素,我县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与兴仁镇中心卫生院、排调镇中心卫生院成立一个医共体,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的组合试行一年,根据一年的运行情况,可作调整或增加。
(二)“县域医共体”的职责分工
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医共体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承担医共体医疗机构病人的医保医疗费用补偿,统筹调控医保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
成员医疗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慢性病管理治疗和开展部分常规诊疗和康复、护理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任务;承担本机构的医保医疗费用补偿;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上报等其他工作。
四、运行机制及模式
(一)统一人员管理
建立“县域医共体”内部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由县人民医院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将名册报县卫计局交流到其他乡镇工作,按照合理有序规范的原则,逐步完善医共体内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按岗选人等措施。对2017年12月31日前进入“县域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的在岗不在编人员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各类医疗技术人员或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的,经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部门对照条件审核确认经公示程序,组织统一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视情况安排到相应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管理。
(二)统一财务管理
“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财政预算经费由各自单位管理,乡镇卫生院由县卫计局院财局管中心统一核算、分开管理,基本支出分月拨付。“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不变;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根据“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算和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
“县域医共体”根据工作需求由牵头医院牵头召开财务预算分析研讨会,编列每年财务预算、计划,统一上报,按照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分析研判“县域医共体”内部财务运行情况;县卫计局要加大乡镇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确保乡镇医疗机构运行正常。“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三)统一业务管理
“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同时“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任务,保持相对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县域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等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医联体内部的用药范围。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县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
(四)统一绩效考核
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使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提高服务的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到位;县人民医院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医疗机构进行考核,由医院制定考核方案并指导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拨付和医保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质量、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补助总额、医保基金支付和下年度补助经费预拨比例挂钩。
五、工作任务
(一)推进分级诊疗,实行转诊转院制度
一般常见病应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医共体牵头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医疗机构转来的病人,医共体牵头医院应优先安排入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与乡镇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并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医疗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服务病人,指导后续诊治工作。需转至县外就诊的病人,要经“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批,尽可能转至县外定点或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县域医共体”间的病人转至县外治疗,医共体牵头医院可互相商定审批、备案。
(二)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县内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疗常规和护理规范。采用基于循证医学的方法,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医共体牵头医院有计划地、定期对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同时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为基层医院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针对乡镇卫生院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三)实现资源共享,搭建县域信息平台
“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等,统一县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以信息网络、电子病历系统等现代服务支撑共性技术为基础,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真正实现区域内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检验结果互认,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病理及一些影像诊断等工作。
(四)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强化医保基金对医疗行为的杠杆作用
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根据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考核监管,确保监测指标良性运转
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框架,拟订当地补偿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帮助县域医共体做好县域医共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县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17年10月,制定“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完善协议书,研讨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医疗机构、部分村民代表座谈会。
(二)第二阶段(启动阶段)
2017年11至12月,宣传发动,完成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结对工作,召开启动会,组建县域医共体,完成医共体协议签约和挂牌。
(三)第三阶段(实施阶段)
2018年1月—2018年12月,医联体试运行,启动“县域医共体”各项工作,合理建立合作项目,规范操作,不断深入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域医共体”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卫计、人社、编办、财政、市监、合医、县医院、医改办等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政策支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县医改办负责“县域医共体”组织推进,协调各部门实施;卫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县域医共体”的实施,制定医保基金补偿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绩效考核、对口帮扶、人才培训等相关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监管,及时拨付基金;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县域医共体”内医护人员晋升晋级管理规定。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手段组织开展好对“县域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丹寨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丹寨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刘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邓吉剑 县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中心主任
赵建华 县编委办主任
康其慧 县发改局局长
吴述涛 县民政局局长
熊兴荣 县财政局局长
马定江 县人社局局长
周世标 县卫计局局长
蒙泽勇 县审计局局长
杨明永 县市监局局长
王 英 县合医局局长
莫德能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顾灵 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 伟 县爱卫办主任、医改办专职负责人
王惠刚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周世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德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伟、王惠刚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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