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丹寨县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丹府办发〔2026〕8号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立改废释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十七届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丹寨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开清单内容。各单位须在本清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丹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专栏,规范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依规履职用权。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严禁在权责清单之外擅自设定和实施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州权责清单管理相关规定,常态化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发布工作。
附件:
1.丹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75项取消).xlsx
2.丹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24项变更).xlsx
3 丹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111项新增).xlsx
9 丹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xlsx
16 丹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丹寨县卫生监督站)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xls
丹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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