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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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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内容 备注
1 丹寨县排调镇宰宿村三组余正龙毁坏林地案 丹综罚决字[2022]第57号 余正龙 2021年10月,在本人责任山“左福”(小地名)处毁坏林地0.0242公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参照《贵州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载量基准表》第4项的规定。 罚款:3630元;责令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原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 丹寨县龙泉镇羊甲村五组王治林失火案 丹综罚决字[2023]第12号 王治林 2023年2月26日下午,在“黄泥坡”(小地名)违规野外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罚款:200元;给予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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