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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行政案件处罚公示(202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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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内容 备注
1 丹寨县扬武镇红岩村王洪波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14号 王洪波 2023年1月8日下午,在扬武镇洪岩村“梁散坡”(小地名)野外违规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2 丹寨县扬武镇干河村王治辉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15号 王治辉 2022年12月14日,在干河村排卡自然寨“大坡脚”(小地名)野外违规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3 丹寨县龙泉镇泉山村王德英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16号 王德英 2023年3月9日,在龙泉镇泉山村“干坡耶浓凉亭”(小地名)野外违规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4 丹寨县扬武镇大朗村王朝品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19号 王朝品 2023年1月,在扬武镇大朗村“牛呀田”(小地名)野外违规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5 丹寨县扬武镇大朗村薛尚彪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20号 薛尚彪 2023年2月6日,在扬武镇大朗村“小朗湾”(小地名)野外违规。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6 丹寨县扬武镇羊望村潘阿翁野外违规用火案 丹综当罚决字[2023]第21号 潘阿翁 2023年3月15日,在扬武镇羊望村“波也干金”(苗语小地名)野外违规用火。 违反《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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