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2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5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7
四、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丹寨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全县车辆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维护大型群体性活动的交通秩序。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执勤,维护市区和公路沿线的治安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接受110指令,受理公民报警求助,热情服务群众。
3、先期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群体性上访等,做好对暴力犯罪分子的查控、追捕、堵截工作。
4、负责道路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对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安全进行规划设计。
6、维护政治、商贸、文体大型群体性活动的交通秩序。
7、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8、指导、监督和考核大队各股、室、中队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处室,下属2个中队。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83.6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6.78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辅警人员以及工资的浮动变化。
(二)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6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70万元,占64%;项目支出425.64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83.6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5.35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因2018年本单位将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单位。2017年有其他收入,2018年没有其他收入。
(五)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378.4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因2018年本单为全额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所以2018年所有支出全部全部由财政预算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475.9万元,占51%;公用经费支出54.83万元,占6%;项目支出406.6万元,占4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937.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决算项目支出大于预算项目支出;2、在职人员工资有浮动变化;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大;3、本单位增加了6名辅警人员,决算公用经费支出大于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出。当年预算为309.9万元,支出决算为445.1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浮动提高,福利待遇提高。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30.66万元,支出决算为54.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临时开支和水电费无法准确预算。
(六)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7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于2017年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下降了33.2万元,下降了50.4%,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等。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下降:21.7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8.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956.33万元,比2017年增加79.5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工资浮动变化,增加辅警人员6名,是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羡慕进行全面的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安排。
(2)责任意识逐渐增强、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通过绩效评价,考核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一定的程度上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