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言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实现全面同步小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13号)《省财政厅关于精准使用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围绕解决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攻坚等问题,坚决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完成全面小康任务。
二、基本原则
找准脱贫攻坚关键节点、重点领域和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将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短板补助资金”)投向“两不愁、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以及巩固脱贫成果、兜底保障等任务,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围绕2020年巩固提升工作目标,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让贫困群众住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等等。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一)兜底保障项目。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临时救助、贫困高龄群众发放补贴、重度残疾贫困人口两项补贴等项目,全力扶持无劳动力、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
(二)就业扶贫项目。通过实施劳务就业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鼓励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脱贫增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聚力脱贫攻坚“补短板”,解决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困难贫困群众生活救助,劳务就业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鼓励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二、建章立制加强资金监管。一是针对补短板补助资金支持方向,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政策,制定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全面指导资金管理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补短板补助资金全面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实现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时时监控。三是全面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将补短板补助资金及项目全部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金控系统,认真审查资金支出,项目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管。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兜底保障项目。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6个项目。
1 易地搬迁扶贫对象一次性临时救助项目
1.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易地移民搬迁贫困户7406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
1.3 建设标准。人均1500元
1.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5 项目效益。覆盖贫困群众7406人,稳定搬迁贫困群众搬出来生活有所保障,实现通过移民搬迁脱贫一批的工作目标,使搬迁群众搬出稳得住,实现稳定脱贫。
1.6 2020年投资计划1110.90万元
2 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2.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2112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
2.3 建设标准。一级残疾护理补贴80元/月/人、托养补助年人均50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50元/月/人。
2.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7月-2020年12月。
2.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覆盖贫困群众2112人,通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助,残疾人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步实现稳定脱贫。
2.6 2020年投资计划91.48万元
3 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项目
3.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3.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3054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其中覆盖贫困户1193人。
3.3 建设标准。80-89岁月人均100元;90-99岁月人均200元;100以上月人均500元。
3.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7月-2020年12月。
3.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覆盖贫困群众1193人,保障无劳动力高龄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3.6 2020年投资计划199万元
4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助项目
4.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4.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425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
4.3 建设标准。全失能护理费为1470元/月,半失能护理费为735元/月,全自理护理费为294元/月
4.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7月-2020年12月。
4.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覆盖困难群众425人,通过发放特困照料护理补助,使特困人员基本群众生活照料得到有效保障,同步实现稳定脱贫。
4.6 2020年投资计划84.4万元
5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项目
5.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5.2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14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5.3 建设标准。人均月标准1050元。
5.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7月-2020年12月。
5.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覆盖困难群众144人,通过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有效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水平,同步实现稳定脱贫。
5.6 2020年投资计划90.7万元
6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项目
6.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6.2 建设内容和规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除民政、卫健、残联、组织部4个部门资助对象外)48172人资助。
6.3 建设标准。人均标准36元。
6.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6.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48172人,通过补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得以实施。
6.6 2020年投资计划173.42万元
二、就业扶贫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劳务就业扶贫工作补贴项目、基层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等6个项目。
1 劳务就业扶贫工作补贴项目
1.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兑现有组织输出1000名在家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就业的行李配备补贴、100名劳务就业队长(劳务经纪人)补贴、2020 年县内新增注册的15家实体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参加2020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80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给予补助、参加2020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800名建档立贫困劳动力给予培训后就业稳岗补贴、在县内已实现就业且月收入较低或安排在月收入较低工作岗位的3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就业扶贫援助和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给予补贴。
1.3 建设标准。①“行李配备补贴”:凡是经过有组织发动实现就业的在家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其提供行李箱、被子、日常用品等行李,按每人 300 元的标准一次性统一配备。②劳务就业队长(劳务经纪人)补贴:凡有组织输出10—29人明确1名队长,30 —59人明确2名队长,60—89人明确3名队长,90—119人明确4名队长,120人以上每增加30人增加1名队长,以此类推。从劳务就业之日起,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一是稳岗率达7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1500元;二是稳岗率达8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2000元;三是稳岗率达9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2500元。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 2020 年县内新增注册的实体企业,创业带动 10 人及以上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由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企业法人不限于丹寨户籍人口,就业人员必须是丹寨户籍人口。带动就业 10-29 人且稳岗达 3 个月的补贴3万元,稳岗达 6个月的再补贴 4 万元,稳岗达 9 个月的再补贴 5 万元;带动就业30-59 人且稳岗达 3 个月的补贴 6 万元,稳岗达 6 个月的再补贴 7 万元,稳岗达9 个月的再补贴 8 万元;带动就业达 60 人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另行议定。④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凡是参加2020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⑤培训后就业稳岗补贴:凡是参加2020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结束后实现就业的,按月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稳岗补贴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⑥就业扶贫援助补贴:凡是在县内已实现就业且月收入较低或安排在月收入较低工作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就业扶贫援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⑦ 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凡是在县内已实现就业且月收入较低或安排在月收入较低工作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扶贫援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1.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5 项目效益。预计促进就业创业4340人,6-12月预计增收6437万元左右,人均增收14831元。
1.6 2020年投资计划101.73万元
2 基层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项目
2.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聘用184名贫困群众从事基层乡镇(街道)、水库方面的保洁、管护、劳务就业扶贫信息采集、劳务就业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
2.3 建设标准。人均月标准1000元。
2.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5 项目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促使全县各项乡镇(街道)、水库公共服务管理得到顺利推进,并有效解决184名贫困群众的就业增收问题.
2.6 2020年投资计划165.60万元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项目
3.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3.2 建设内容和规模。低保5881人,特困3人共计5884人。
3.3 建设标准。人均标准18元。
3.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3.5 项目效益。减轻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5884人的家庭经济负担。
3.6 2020年投资计划10.5912万元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项目
4.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4.2 建设内容和规模。缴费档次:100-400元共计45000人;500-900元共计2000人;1000-2000元共计500元。
4.3 建设标准。缴费档次:100-400元为10元/人/年;500-900元为20元/人/年;1000-2000元为30元/人/年。
4.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5)项目效益。激励参保人员缴费积极性。
4.5 2020年投资计划50.50万元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补助项目
5.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5.2 建设内容和规模。县级基础养老金预计28065人。
5.3 建设标准。人均月标准1元
5.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5.5 项目效益。提高待遇领取人员经济收入。
5.6 2020年投资计划33.6788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项目
6.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6.2 建设内容和规模。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预计600人。
6.3 建设标准人均标准。500元
6.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月--2020年12月。
6.5 项目效益。减轻参保人员家庭丧葬负担。
6.6 2020年投资计划30.00万元
三、培训提升项目。主要实施民生监督暨脱贫攻坚监督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 民生监督暨脱贫攻坚监督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1 实施地点。全县各乡镇(街道)。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乡镇纪检干部和村级民生监督员共计143人。
1.3 建设标准。统筹好村、乡镇(社区)纪检力量,着力提升“最后一公里”监督效能。
1.4 计划建设进度。2020年10月。
1.5 项目效益。提升全县各乡镇、村民生监督工作能力。
1.6 2020年投资计划10.00万元
第五章 资金投入
2020年,丹寨县2020年补短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总投入2152万元。
1.民政兜底类。计划投入1,749.90万元。
2.就业保障类。计划投入392.10万元。
3.培训提升类。计划投入1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财政局实行工作调度机制,做好补短板补助资金使用统计通报,督促补短板项目实施,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职责。
(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各部门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补短板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督导各部门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跟踪检查。
(二)县财政局负责补短板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和日常监管。
(三)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按时按质按量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完善资金报账资料,并对项目所提供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并成立联合验收考核组开展验收考核,对安排的补短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专项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各责任部门不得对补短板补助资金项目自行开展验收和绩效评价。
三、强化监督与评价。一是全面推行公示公开。丹寨县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工作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须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单位须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施前、实施后的公示公告,公示公告须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实施内容、预期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要素。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开展专项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财政、扶贫、民政、人社、残联、医保各项目责任单位等部门组建联合验收考核组,对项目实施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以项目脱贫成效为主要指标,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绩效目标量化指标为标准,对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丹寨县2020年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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