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林业部门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干部职工和林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知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结合林业部门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州农村消防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例》《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以及其他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林木林地调解中心、灾害预防中心、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股、林草种苗股、林业产业与科技发展股、国有林场、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普法对象
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林业工作人员,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更好地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
发挥好统筹协调全县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按照“八五”普法 普法规划和普法主题宣传月活动要求,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办公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宣传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好世界湿地日(2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民法典宣传月(5月)、国际禁毒日(6月)、宪法宣传周(12 月)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民法典知识。
责任单位:林业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全时限:12月底前。
2.围绕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业务实际,结合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预防、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森林资源等工作实际,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林业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全时限:12月底前。
(三)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纳入理论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四)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丹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发布普法信息,积极与我县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
五、责任领导
丹寨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蒙养光
六、责任部门
丹寨县林业局机关
七、联系方式
丹寨县林业局机关(林业行政执法负责人) 周辉前
电话:0855-36112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