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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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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者: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相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现提醒告诫如下

、酒吧、烧烤店餐饮店、商场、超市、副食店酒类产品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牌,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酒类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广大群众如发现酒类经营单位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

丹寨县市场监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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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文波;审核:段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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