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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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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城镇及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统筹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人社中心或县级经办机构等服务渠道,填写《贵州省社会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申请办理。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

5、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可到参保地税务部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也可通过网上银行、微信和支付宝等渠道缴纳。

6、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什么补贴吗?

答:参保人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如参保人缴纳300元则补贴30元,缴纳3000元补贴300元。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7、个人账户是怎么组成的,能否继承?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资助)、政府缴费补贴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基础养老金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9、参保人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答: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一)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三)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10、申请领取养老金手续怎么办理?

答: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于到龄当月10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等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请手续,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编辑人:吴雪梅

审核人:王英

信息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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