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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或注销的通告(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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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丹寨县钦霞宾馆(负责人何国进)等27家食品经营单位(名单附后),因发生应予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的法定情形: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经我局催告仍未办理,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上述单位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或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定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咨询电话:0855-3611233

附件:丹寨县应予食品经营许可注销名单(三)7.12.xls



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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