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丹寨县工矿废弃物处置(硫酸渣)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丹寨县工矿废弃物处置(硫酸渣)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金钟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贵州杨江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仓储设施、原辅材料库房、成品仓库、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杨江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金钟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舒先生
联系方式:18722856511
电子信箱:908065423@qq.com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新地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义路7号润鑫广场A栋22楼整层
联系人:贺工
电话:15885056346
电子信箱:41071085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以下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Vkqz0n_dlECRRaMQeW12g 提取码:dzls。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金钟工业园区,贵州杨江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18722856511
贵州杨江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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