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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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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 48 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丹寨县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首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丹寨县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黔东南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金钟大道五标段北侧(坐标:107.840800822 E,26.204438834 N)

建设单位:贵州广裕铝业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66亩,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栋,建设再生铝生产线1条,购置废铝熔炼设备2套、环保除尘设备1套、炒灰设备1套。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资料(公众参与),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最后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对已建项目在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为项目运行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使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形成协调发展的关系。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的建设情况是否了解?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你最关心的是?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影响?

4、您觉得建设单位在今后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首先加强哪一方面工作?

5、您认为本项目应加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6、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7、对本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广裕铝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黔东南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金钟大道五标段北侧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765569354

电子邮箱:28040814@qq.com

五、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民族大学

单位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党武街道思雅路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5685110079

电子邮箱:4434407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意见表详见附件,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请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七、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 665329.html)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贵州广裕铝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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