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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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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

2.规划地点及范围: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位于丹寨县城东南部金钟农场一带,本次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扬武镇瓦厂村、干河村,南至龙泉镇新塘村和扬武镇密告村、羊排村;西起龙泉镇卡拉村、富贵村及国营金钟农场、北至扬武镇羊丁村、长青村、排中村、联盟村。

3.规划时段:2021—2030年。

4.发展定位:规划至2030年将开发区建设成为贵州省东南部地区重要的产业发展节点,黔东南州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构建以先进装备制造、硅系材料精深加工为主,生态食品加工、健康医药为辅助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成新型工业化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单位及环评单位情况

1.规划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大十字路口企业服务大楼15楼企业服务部办公室。

人:潘文刚

联系电话:0855-3619108

电子邮箱:dzjzjjkfq@163.com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贵州湘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上村贵大南苑住宅小区13栋1单元5层3号。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88501940

电子邮箱:197320021@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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