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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通知(6月30日前需延续零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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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卷烟零售户: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和有序开展许可证延续工作,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在2025630届满的卷烟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丹寨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即日起—2025428

(二)申请方式: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网(PC端进行线上申请,也可自行前往丹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或丹寨县烟草专卖局三楼烟草专卖稽查大队申请办理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需要审核的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营业执照。

三、咨询电话:丹寨县烟草专卖局:0855-3616213

四、此次通知仅限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630届满的持证零售客户,持证人未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此通知!


丹寨县烟草专卖局

2025428

编辑:吴娟  一审:田小川  二审:曾飞  三审:杨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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