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州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黔东南医保办发〔2023〕16 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第二批次拟新增为丹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丹寨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真实证据,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真实身份的,受理部门将不予以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
受理部门电话:0855-3616678
附件:新增2024年第二批次丹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
|
新增2024年第二批次丹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地址 |
属地管理机构 |
|
1 |
贵州省博茂药房有限公司建设北路分公司 |
零售药店 |
丹寨县龙泉镇建设北路95号 |
丹寨县医保障中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