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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玉兰的宗地分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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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平忠政位于丹寨县龙泉镇龙井路北侧房屋超占平玉兰宗地面积33.99㎡,经双方协商一致,平玉兰同意将被占用宗地33.99㎡给平忠政使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我中心拟对该2宗地块进行合宗(证号:丹国用(2008)第067号、黔(2020)丹寨县不动产权第0000870号),现将合宗后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附:合并后宗地图)

地理位置:丹寨县龙泉镇龙井路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299.49㎡

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8年6月3日,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48年6月3日

二、公示期: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寨县自然资源局(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中段18号)或丹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丹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张辉健、郭杰

联系电话:0855-3611241

   附件:合并后权籍调查报告和合并前宗地图.docx


                      丹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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