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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丹不动产废公字(2025)1号
根据《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黔2636执201号注销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表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黔(2018)丹寨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03号 |
胡婧 |
预告登记权利人 |
522636101013GB00002F00020053 |
丹寨县龙泉镇富贵村靠金钟大道北面半岛美墅二期1幢4-6-3 |
公告单位:丹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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