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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丹寨第000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潘廷文
不动产坐落:丹寨县龙泉镇中华西路87-7号
房屋用途:住宅
证书记载建筑面积186.2㎡(实测建筑面积:116.96㎡)(50%份额)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寨县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大十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55-3940081
公示单位:丹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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