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中心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自然资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吴康科)
字号:

  吴康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丹寨县金泉街道金泉社区C区18幢2单元3-3 的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黔(2020)丹寨县不动产权第00039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康科

2025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