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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残疾人员补助宣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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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具有丹寨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1460元/人/年,其中护理补贴960元/人/年 ,托养补助500元/人/年;二级重度残疾人480元/人/年,其中护理补贴600元/人/年 

三、办理程序

(一)携带相关资料(残疾人证、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情况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审批。

(四)县残联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咨询部门:丹寨县残联

联系电话:0855--36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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