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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创业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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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创业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

--文件依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

一、程序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担保申请,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按季度或月度向地市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地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 1 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对实行省直管县的省份,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贴息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二、对象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

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模板县人社局提供);

2.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证明材料: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就业证》;

②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失地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规定人群)提供其中一项证明材料或相应证件;

③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司法部门证明材料(判决或释放证明等);

⑤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或乡镇人社中心、村(居)委会的证明材料;

⑧网络商户提供截屏打印的网上交易记录材料(现场调查时打印);

⑨建档立卡脱贫户提供村,乡镇的证明。

3.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和结婚证(夫妻双方)、常住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经营证照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含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创业场所证明、创业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合伙经营证照的提供工商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伙证明材料(个人借款不需要);

7.个体工商或企业图片;

8.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9.个人及配偶的征信;

10.个人信用担保的提供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收入证明(模板由县人社局提供);提供公司(或社会经济组织)担保的,提供担保函;其他形式的担保、抵押等提供相应资料;(注:此条规定具体由经办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商定)

11.人社部门和经办银行等部门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表册书写要规范,复印件复印内容要清晰且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后,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小微企业贷款审批表(模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2.创业项目经营证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当年与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企业吸纳安置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证明材料;

5.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障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6.企业上年度和当期的账务报表;

7.担保公司(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担保的,提供担保函;经办金融机构评级授信的提供信用贷款证(或评级授信书);其他形式的担保、抵押等提供相应资料;(注:此条规定具体由经办银行和贷款企业法人商定)

8.人社和经办银行等部门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复印件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后,企业法人签名并盖章。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标准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 3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 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 4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奖补支持的东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150BPs、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 LPR+250BPs。其中,LPR 为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 3 次。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

编辑人:陈国富

审核人:龙兴海

信息来源: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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